陈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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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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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12) 608-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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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敏律师是位于纽约市的德恒陈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同时也是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全球合伙人。他获得了纽约州律师资格、美国最高法院律师资格及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律师资格,并且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陈律师是多个知名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包括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南方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国际仲裁法院、天津仲裁委员会和济南仲裁委员会。他还担任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从2012年到2015年,陈律师曾担任美国中国总商会(CGCC)总法律顾问,该商会是美国最大规模的中国企业贸易协会。他目前是中国总商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成员。陈律师曾多次入选由汤森路透评选的纽约大都会“超级律师”名单(业务/公司法领域),分别是在2012年至2017年以及2024年。


在赴美之前,陈小敏律师曾担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主任,并在厦门第二律师事务所执业。完成美国法学院的学业后,陈律师曾在Woodbury & Kesler(盐湖城,犹他州)、McClellan, Ingersoll, Thompson & Horn(伯林盖姆,加利福尼亚州)以及NuSkin International(普罗沃,犹他州)担任律师或中国法律顾问。


陈小敏律师曾为许多知名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驻美代表处、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日报、三峡集团、中国建筑集团、中建美国、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纽约分行、美的集团及中国总商会等。近期,陈律师为多宗美国并购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PCM收购通用汽车子公司Nexteer以及一家中国能源公司在美国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他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聘请,担任“体验中国2000”这一中国政府在美国举办的最大文化活动的首席法律顾问。


陈小敏律师是多个贸易、专业和慈善组织的法律顾问。同时,陈律师在华裔美国人社区中非常活跃,为促进中美两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除了在专业领域的成就,陈小敏律师在多个法律领域也有着广泛的学术出版。他曾担任《中国法学评论》期刊的主编之一,该期刊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他合著了《国际金融法》(1988年),这是中国法学院广泛使用的教材之一,以及《中国银行法》(2000年与2013年),该书是中国在该领域的权威书籍,两本书均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其他著作还包括《国际货币法》(1987年)、《台湾地区外事经济法概论》(1989年)。此外,陈律师还在全球多个专业和贸易出版物上发表过文章。


陈小敏律师于1994年获得美国杨百翰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J.D.)学位,1989年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迪金森法学院比较法硕士学位,1986年获得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L.L.M.)。


代表性项目

  • 为多家中国银行美国分行担任法律顾问

  • 为多家中国公司及其美国子公司提供上市前法律尽职调查及法律意见

  • 为中国烟草总公司解决21个美国州的诉讼争议提供法律支持

  • 为北京亦庄代表收购通用汽车子公司Nexteer提供法律支持

  • 协助上海红小科技完成3亿美元收购美国miVIP公司

  • 为中国铁路国际(美国)提供49百万美元XpressWest高铁项目法律服务

  • 为阳煤集团与美国气体技术研究所共同开发新型煤气化技术的3600万美元联合开发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 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美国太阳能工程项目贷款法律服务

  • 为北京同仁堂收购纽约一家医疗管理公司提供法律支持

  • 为威联集团在美国的多个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 为一家纽约公司投资特拉华证券交易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长期担任美国中国总商会法律顾问

  • 长期担任中国建设美国公司法律顾问

  • 为多个非盈利组织提供持续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 哲学学士,厦门大学,中国(1982年)

  • 国际经济法硕士,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1986年)

  • 比较法硕士,宾州州立大学法学院,美国(1989年)

  • 法学博士,J. Reuben Clark法学院,杨百翰大学,美国(1994年)


专业资格

  • 中国执业律师

  • 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 美国新泽西州公司律师执照


荣誉/专业协会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深圳仲裁委员会、济南仲裁委员会和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商会仲裁院(ICC)案件仲裁员。

  • 连续七年(2012–2018)被汤森路透《超级律师》杂志评为大纽约地区企业法/商业法领域的“顶级律师”。

  • 入选“2015年美国50位杰出亚裔美国人”。


出版物

  • Co-editor of U.S. Legal News.

  • U.S. Banking Law (2000 & 2013, Law Pres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Law Textbook, 1988, Law Press).

  • Overview of Taiwan’s Foreign Economic Law (1989, Lujiang Pres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and Monetary Law (1986, Lujiang Press).

  • “How to Distinguish Between Legitimate Direct Selling and Illegal Pyramid Schemes” (International Trade Economic Trends, Issue 8, 1994).

  • “On China’s Legal Regulation of Foreign Banks” (World Economic Research, Issue 1, 1987).

  • “OEM Transactions and Related Legal Issues” (US-China Lawyers Association Papers, 2002).

  • “Regulation of Foreign Banking in the PRC” (5 Butterworths J.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and Financial Law, 1990).


陈小敏律师是位于纽约市的德恒陈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同时也是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全球合伙人。他获得了纽约州律师资格、美国最高法院律师资格及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律师资格,并且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陈律师是多个知名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包括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南方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国际仲裁法院、天津仲裁委员会和济南仲裁委员会。他还担任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从2012年到2015年,陈律师曾担任美国中国总商会(CGCC)总法律顾问,该商会是美国最大规模的中国企业贸易协会。他目前是中国总商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成员。陈律师曾多次入选由汤森路透评选的纽约大都会“超级律师”名单(业务/公司法领域),分别是在2012年至2017年以及2024年。


在赴美之前,陈小敏律师曾担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主任,并在厦门第二律师事务所执业。完成美国法学院的学业后,陈律师曾在Woodbury & Kesler(盐湖城,犹他州)、McClellan, Ingersoll, Thompson & Horn(伯林盖姆,加利福尼亚州)以及NuSkin International(普罗沃,犹他州)担任律师或中国法律顾问。


陈小敏律师曾为许多知名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驻美代表处、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日报、三峡集团、中国建筑集团、中建美国、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纽约分行、美的集团及中国总商会等。近期,陈律师为多宗美国并购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PCM收购通用汽车子公司Nexteer以及一家中国能源公司在美国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他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聘请,担任“体验中国2000”这一中国政府在美国举办的最大文化活动的首席法律顾问。


陈小敏律师是多个贸易、专业和慈善组织的法律顾问。同时,陈律师在华裔美国人社区中非常活跃,为促进中美两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除了在专业领域的成就,陈小敏律师在多个法律领域也有着广泛的学术出版。他曾担任《中国法学评论》期刊的主编之一,该期刊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他合著了《国际金融法》(1988年),这是中国法学院广泛使用的教材之一,以及《中国银行法》(2000年与2013年),该书是中国在该领域的权威书籍,两本书均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其他著作还包括《国际货币法》(1987年)、《台湾地区外事经济法概论》(1989年)。此外,陈律师还在全球多个专业和贸易出版物上发表过文章。


陈小敏律师于1994年获得美国杨百翰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J.D.)学位,1989年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迪金森法学院比较法硕士学位,1986年获得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L.L.M.)。


代表性项目

  • 为多家中国银行美国分行担任法律顾问

  • 为多家中国公司及其美国子公司提供上市前法律尽职调查及法律意见

  • 为中国烟草总公司解决21个美国州的诉讼争议提供法律支持

  • 为北京亦庄代表收购通用汽车子公司Nexteer提供法律支持

  • 协助上海红小科技完成3亿美元收购美国miVIP公司

  • 为中国铁路国际(美国)提供49百万美元XpressWest高铁项目法律服务

  • 为阳煤集团与美国气体技术研究所共同开发新型煤气化技术的3600万美元联合开发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 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美国太阳能工程项目贷款法律服务

  • 为北京同仁堂收购纽约一家医疗管理公司提供法律支持

  • 为威联集团在美国的多个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 为一家纽约公司投资特拉华证券交易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长期担任美国中国总商会法律顾问

  • 长期担任中国建设美国公司法律顾问

  • 为多个非盈利组织提供持续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 哲学学士,厦门大学,中国(1982年)

  • 国际经济法硕士,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1986年)

  • 比较法硕士,宾州州立大学法学院,美国(1989年)

  • 法学博士,J. Reuben Clark法学院,杨百翰大学,美国(1994年)


专业资格

  • 中国执业律师

  • 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 美国新泽西州公司律师执照


荣誉/专业协会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深圳仲裁委员会、济南仲裁委员会和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商会仲裁院(ICC)案件仲裁员。

  • 连续七年(2012–2018)被汤森路透《超级律师》杂志评为大纽约地区企业法/商业法领域的“顶级律师”。

  • 入选“2015年美国50位杰出亚裔美国人”。


出版物

  • Co-editor of U.S. Legal News.

  • U.S. Banking Law (2000 & 2013, Law Pres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Law Textbook, 1988, Law Press).

  • Overview of Taiwan’s Foreign Economic Law (1989, Lujiang Pres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and Monetary Law (1986, Lujiang Press).

  • “How to Distinguish Between Legitimate Direct Selling and Illegal Pyramid Schemes” (International Trade Economic Trends, Issue 8, 1994).

  • “On China’s Legal Regulation of Foreign Banks” (World Economic Research, Issue 1, 1987).

  • “OEM Transactions and Related Legal Issues” (US-China Lawyers Association Papers, 2002).

  • “Regulation of Foreign Banking in the PRC” (5 Butterworths J.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and Financial Law, 1990).


陈小敏律师是位于纽约市的德恒陈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同时也是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全球合伙人。他获得了纽约州律师资格、美国最高法院律师资格及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律师资格,并且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陈律师是多个知名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包括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南方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国际仲裁法院、天津仲裁委员会和济南仲裁委员会。他还担任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从2012年到2015年,陈律师曾担任美国中国总商会(CGCC)总法律顾问,该商会是美国最大规模的中国企业贸易协会。他目前是中国总商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成员。陈律师曾多次入选由汤森路透评选的纽约大都会“超级律师”名单(业务/公司法领域),分别是在2012年至2017年以及2024年。


在赴美之前,陈小敏律师曾担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主任,并在厦门第二律师事务所执业。完成美国法学院的学业后,陈律师曾在Woodbury & Kesler(盐湖城,犹他州)、McClellan, Ingersoll, Thompson & Horn(伯林盖姆,加利福尼亚州)以及NuSkin International(普罗沃,犹他州)担任律师或中国法律顾问。


陈小敏律师曾为许多知名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中国人民银行驻美代表处、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日报、三峡集团、中国建筑集团、中建美国、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纽约分行、美的集团及中国总商会等。近期,陈律师为多宗美国并购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PCM收购通用汽车子公司Nexteer以及一家中国能源公司在美国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他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聘请,担任“体验中国2000”这一中国政府在美国举办的最大文化活动的首席法律顾问。


陈小敏律师是多个贸易、专业和慈善组织的法律顾问。同时,陈律师在华裔美国人社区中非常活跃,为促进中美两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除了在专业领域的成就,陈小敏律师在多个法律领域也有着广泛的学术出版。他曾担任《中国法学评论》期刊的主编之一,该期刊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他合著了《国际金融法》(1988年),这是中国法学院广泛使用的教材之一,以及《中国银行法》(2000年与2013年),该书是中国在该领域的权威书籍,两本书均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其他著作还包括《国际货币法》(1987年)、《台湾地区外事经济法概论》(1989年)。此外,陈律师还在全球多个专业和贸易出版物上发表过文章。


陈小敏律师于1994年获得美国杨百翰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J.D.)学位,1989年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迪金森法学院比较法硕士学位,1986年获得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L.L.M.)。


代表性项目

  • 为多家中国银行美国分行担任法律顾问

  • 为多家中国公司及其美国子公司提供上市前法律尽职调查及法律意见

  • 为中国烟草总公司解决21个美国州的诉讼争议提供法律支持

  • 为北京亦庄代表收购通用汽车子公司Nexteer提供法律支持

  • 协助上海红小科技完成3亿美元收购美国miVIP公司

  • 为中国铁路国际(美国)提供49百万美元XpressWest高铁项目法律服务

  • 为阳煤集团与美国气体技术研究所共同开发新型煤气化技术的3600万美元联合开发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 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美国太阳能工程项目贷款法律服务

  • 为北京同仁堂收购纽约一家医疗管理公司提供法律支持

  • 为威联集团在美国的多个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 为一家纽约公司投资特拉华证券交易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长期担任美国中国总商会法律顾问

  • 长期担任中国建设美国公司法律顾问

  • 为多个非盈利组织提供持续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 哲学学士,厦门大学,中国(1982年)

  • 国际经济法硕士,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1986年)

  • 比较法硕士,宾州州立大学法学院,美国(1989年)

  • 法学博士,J. Reuben Clark法学院,杨百翰大学,美国(1994年)


专业资格

  • 中国执业律师

  • 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 美国新泽西州公司律师执照


荣誉/专业协会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深圳仲裁委员会、济南仲裁委员会和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商会仲裁院(ICC)案件仲裁员。

  • 连续七年(2012–2018)被汤森路透《超级律师》杂志评为大纽约地区企业法/商业法领域的“顶级律师”。

  • 入选“2015年美国50位杰出亚裔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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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and Monetary Law (1986, Lujiang Press).

  • “How to Distinguish Between Legitimate Direct Selling and Illegal Pyramid Schemes” (International Trade Economic Trends, Issue 8, 1994).

  • “On China’s Legal Regulation of Foreign Banks” (World Economic Research, Issue 1,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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